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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来源: 大洋网      时间:2023-09-01 10:27:57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2023年12月1日起,各学校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此外,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以学校为单位收取。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参加课后服务,不得通过强制托管变相违规补课或要求学生留校自习,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的课程原则上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


(资料图)

通知指出,“双减”工作实施两年以来,各地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地区、学校存在实施主体不清、课程开设过杂、收费标准不一等问题。为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发出上述通知。

通知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进一步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内外协同、因地制宜,全面规范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有序保质开展。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各校要积极承担学生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基本托管为主,课后兴趣类拓展课程为补充,开设辅导答疑、学业拓展、科技教育、文化艺术、体育锻炼、阅读朗诵、德育实践、校外活动等活动课程。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根据通知,校内课后服务的课程原则上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本校教师可承担的课程,原则上不得引进第三方机构代为提供师资服务,如辅导答疑、阅读朗诵、普通体育锻炼等课程原则上由校内教职工组织实施。本校开展的活动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时间,按周计算,原则上不能超过本周课后服务总时长的三分之一。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开设兴趣类拓展课程原则上应符合《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试行)》的规定,各地应出台课后服务课程审核监管指引文件,加强对兴趣类拓展课程的管理。

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通知还提出,进一步加快收费标准出台。学校组织的校内课后服务活动由各地级以上市、县教育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研究提出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课后服务成本,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扣除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并拟定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规范机构引进。各地要建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反垄断法》的有关要求和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会同相关部门遴选确定有资质、信誉好、质量高的机构,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

从2023年12月1日起,各学校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公益性原则,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课后服务费标准,收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公办青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原则上同一区域同类项目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在遴选确定的名单内选择服务机构和项目。对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含校内课后服务的App)落实备案制度,未列入全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平台的不得选用。

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收费主体。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以学校为单位收取,按有关规定开具税务发票。由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作为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严禁将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存入个人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截留、挪用、挤占。

通过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校内课后服务,可作为代收费项目收取费用,代收费往来资金由学校开具结算票据代为收取,不得计入学校收入。

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参加课后服务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服务监管。各地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监管,坚持学生自主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参加课后服务,不得通过强制托管变相违规补课或要求学生留校自习,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含涉学生、涉第三方机构乱收费)。

同时,要加强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的取酬保障,明确取酬来源与标准,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提供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及取酬。要加强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的实施情况,对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退出,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培训资质。

通知指出,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地应严格按照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各地应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存在强制参加课后服务、违规补课、高收费、未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第三方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的学校立查立改,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开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霞虹

图片: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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